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0日晚间,海王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海星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广西海星”,曾用名:广西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原股权出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因信贷审批等原因,广西海星无法解除本公司为其提供的授信担保,故该事项构成公司的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广西海星的担保义务均已完全解除,公司对其债务均已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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